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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道路交通法规、法律法规所发生的交通事故

司机超载逆向行驶被查 强行冲关拖行交警30米

编辑:驾驶网    来源:检察日报    2011-01-02    👁4372  
    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相吻合,犯罪嫌疑人矢口否认犯罪事实,谁说的是真话?经过检察院、公安局一起做侦查实验后,还原了事实真相。2010年12月28日,经江苏省兴化市检察院批准,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郭营执行逮捕。

2010年11月22日晚,30岁的郭营驾驶核载重量为30吨的货车,装载50吨瓷砖,从山东省出发,准备运至江苏省东台市。11月23日凌晨,途经江苏省兴化市荻垛镇新丰转盘处,为图省事,他逆向行驶,被当地公安局执勤民警拦下检查。民警发现此货车严重超载,要求留下作进一步处理。郭营害怕被罚款,要求“将车倒一下,以方便其他车辆通行”,得到民警同意后即跳上驾驶室倒车。货车倒停后,他却立即强行驾车向前冲。情急之中,来不及避让的执勤民警只得爬上货车保险杠,双手抓住车的雨刮器,但仍被货车拉行30多米远,腿部多处轻微伤。在闻讯赶来的其他民警制止下,郭营才制动停车。

11月23日,兴化市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对郭营刑事拘留。12月21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郭营。检察官查阅案件材料后发现,执勤民警的陈述与其他多名目击证人证言相吻合,能够形成比较完整的证据链。但犯罪嫌疑人案发后一直辩解说,驾车逃跑时未发现执勤民警站在车前,不承认犯罪事实。郭营驾车逃跑时是否看到执勤民警站在车前,成为认定本案罪与非罪的关键。

于是,检察官选择与案发时天气相似的12月26日凌晨,和公安承办人一起到案发现场做侦查实验。他们找来与郭营身高、体态特征相仿的一名货车司机,以及与肇事货车同一型号、甚至颜色都一样的货车,在相同的地点和相同的时间进行侦查实验。结果表明,货车司机不仅能看到当时站在货车前方的人员,甚至可以看到前方人员的腿部。这个结果,让郭营“没有看到车前方有人”的谎言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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