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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违反道路交通法规、法律法规所发生的交通事故

女童被无证驾车司机撞伤 生活无法自理

编辑:驾驶网    来源:南海网-南国都市报    2011-01-02    👁4619  

女童被无证驾车司机撞伤 生活无法自理(图)

已经不能自理的范小妹

  2009年11月10日晚,文昌市潭牛镇东方新村8岁的女孩范小妹在家门口被一辆吉利牌小汽车撞伤,从此只能躺在床上,生活不能自理。事后经文昌交警大队认定,肇事车辆当时没有挂车牌,司机属于无证驾驶,事故认定肇事司机和范小妹各负一半的责任。目前,范小妹花费了20多万元救治,肇事司机只支付了5.1万元,小女孩目前只能躺在家中,看到记者来了解情况,断断续续地说,“叔叔,我想上学。”

  司机无证驾驶还摘车牌

  2009年11月10日晚8时25分,家住文昌市潭牛镇东方新村的范小妹在接受老师的辅导后,正骑着一辆小单车回家,在到家门口横过马路的时候,范小妹还差一点就离开了马路。不料,一辆吉利牌小轿车急速开来,将小女孩和小单车一起撞飞。

  据交警事后调查,肇事司机张某并不是车主,是借朋友符某的车,肇事车辆当时并没有挂车牌,但该车是在2009年9月份已经入户,车牌为琼C·7QE58;而且张某还属于无证驾驶。

  据事故调查笔录记载,张某自称当时驾驶吉利牌小轿车从文城往潭牛方向行驶,车速在40公里/小时,当时发现小女孩的时候,两车的距离只有2米了,随后便进行了紧急刹车,但还是将小女孩和单车撞飞了。对于是否喝酒,张某对此否认。而在整个询问笔录中,记者没有发现关于不挂车牌的记录。

  一年的救治花费20万元

  事故发生当晚,范小妹送往文昌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但由于伤情比较严重,随后转到海南省农垦总医院,经过手术后,范小妹脱离了生命危险。事后诊断,范小妹有双侧脑室内血肿,急性脑积水,右股骨骨折等。

  经过一年的救治,范小妹生命是保住了,但是从此只能躺在床上,吃喝都不能自理。目前已办理了残疾证,证上显示的是残疾等级为一级。

  据范先生介绍,自己属于三级残疾人,干不了重活,每天晚上到槟榔园看守,挣600元贴补家用,而妻子就种些水稻和花生,家庭一年的收入在1万元左右。自从女儿被撞以来,已经花费了20多万元,肇事司机和车主一共给了5.1万元。“这些钱都是向亲戚朋友借的,现在亲戚朋友看到我都怕了,是怕我来借钱。”并表示,现在已经借不到钱了,小妹大腿上的钢板没法做手术拿出来。

  对于司机是否喝酒,范先生对此表示,张某的采血时间是2009年11月11日0时,但送检时间却是2009年11月10日22时30分。“血都没有采,怎么送检?送检的血到底是谁的血?”  

  小女孩生活已经不能自理

  12月28日,记者前往范小妹的家中了解情况,只见范小妹躺在已经破旧的矮床上,身体无法动弹,连盖在身上的毯子掉在地上都无法拉回来,而且无法连续说话,只能结巴的说一些简单的话。

  在记者与范小妹简单的聊天中,范小妹说话都很艰难,只能一个字一个字的说。当弟弟拿来书包时,小妹双手在床上不停的甩动,脚也跟着动起来,弟弟将书包放到她手中时,小妹高兴地笑了。据小妹母亲林女士介绍,小妹去年在潭牛中心小学读小学三年级,语文和数学成绩都在80分以上,英语在90分以上。

  林女士称,小妹现在都不能坐起来了,平时吃饭要喂,上厕所等都要抱着去。回想去年,小妹还能帮家里干活,到林子里拾柴火回家,现在变成这样了。并表示,女儿现在还小,不算很重,等到女儿大了,我们老了,谁来抱女儿上厕所?范先生一脸无奈。

  交警认定各负一半责任

  2010年1月15日,文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下发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范小妹在未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且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导致两车发生碰撞,结果造成范小妹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由于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认定张某和范小妹负事故的同等责任。

  对于肇事司机张某抽血验酒精中的检验报告单中的疑点,当时处理此事的交警刘衍光表示,这些数据是文昌人民医院出具的,如果有误可询问院方。随后,记者前往文昌市人民医院采访,该院检验科工作人员表示,可能是电脑出了问题。

  交警刘衍光表示,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在2010年1月15日下发了,如果对认定有异议,可在送达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目前,此时都已经过去近一年了,认定书已经生效,如果还存在什么异议,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

  范小妹才9岁,以后的生活将如何度过?小妹的家庭现在已经借不到钱了,她大腿中的钢板将如何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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