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深圳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其中一条涉及游艇自由行,引起行业极大关注:暂时调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对深圳市内游艇自由行实行免担保政策。
深圳游艇自由行终于迎来海关免担保的政策利好,这对于深圳与港澳游艇行业的交流具有较大的意义,而深圳政策的落实,也将有利于整个大湾区游艇自由行相关政策的推进。但是,由于目前深圳港澳游艇自由行仅仅是局限于深圳蛇口前海自贸区与港澳游艇自由行,并未拓展到整个深圳,而蛇口前海自贸区的海关部门在2021年已经推出了游艇自由行海关免担保的促进政策,这次政策的批复的意义更多是从政策上进行了全面的明确。但由于深圳游艇自由行范围的局限性,这个政策对于深圳游艇自由行并未能起到促进作用,除非将深圳与港澳游艇自由行的范围拓展到深圳全域,这个政策的红利才能起到相应的作用。期望深圳港澳游艇自由行,能真正全部行!